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陈召强委员提出的第2021号提案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立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扎口统筹、经济犯罪检察部承办人具体办理的机制。该提案的办理始终坚持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让委员满意、持之以恒提高办理质量。答复内容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委员提出的工作要求均得到采纳落实,该提案的答复已按时办结反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21号提案答复的函》(徐检案〔2024〕6号)报送至市委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陈召强委员。
【落实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陈召强委员提出的第2021号提案的答复
2024-11-20 09:50: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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