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检察院案管部于3月23日组织召开徐州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会议。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佟光喜,各县(市)、区检察院分管院领导、案管工作主要负责人,市院案管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点评了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解读了省院2021年案管考核指标,部署了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各基层院围绕《徐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案件管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省院对设区市案管工作考核指标》和“提质、增效、补短板”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讨论。
会上,佟光喜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2020年全市案管工作,对2021年案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枢纽职能定位,拿捏有度,实现四两拨千斤;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实现成果最大化;三是坚持工作一体化,化零为整,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四是运用系统思维,勤思多想,实现工作方法最优化。他强调,全市案管条线要强化创新意识,加快转型升级,向“全国一流”迈进,助推全市检察机关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座谈交流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