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了整套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安排专人负责提醒、辅助患者穿戴好防护用品,确保患者的敏感器官不受照射影响。”在公益诉讼效果评估调查中,辖区某医院负责人说道。
时间追溯到一个月前,一条公益诉讼线索引起了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戚翔的注意。
有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在辖区某医院检查头部时,CT室没有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也没有为我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射线直接照射到其他部位,我担心影响到健康。”
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就是检察履职的“操心事”。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定,放射工作场所应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对患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经过多次会商研判认为,放射诊疗是现代医学诊疗的一种必要手段,规范诊疗并不会对受检者健康造成太大影响。为规范诊疗行为,减少对于敏感部位非必要的照射,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防护规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于是,承办检察官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借助其专业力量,共同对涉案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调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没有按照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也没有严格对患者敏感部位屏蔽保护的诊疗行为。
长期不规范的放射诊疗活动对患者、放射工作人员及周边人群可能带来健康隐患。经开区检察院遂与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磋商,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不规范的放射诊疗活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检察机关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共同进行实地跟踪回访,发现该医疗机构已配备了齐全的辐射防护设施,全面加强了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安排专人落实辐射防护要求,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获得显著提高,精细化、规范化的现代医疗服务意识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