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里松柏静哀,气氛庄重,检察干警站在巍巍英烈墓碑前,庄严肃立。近期,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本县烈士陵园,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地查看了39位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至陵园的情况。
时间回溯到2022年5月,睢宁县检察院在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专项行动中发现,部分散葬英烈纪念设施长期疏于管理,存在整修不及时、缺乏维护等突出问题。
为全面掌握全县散葬烈士墓相关数据和管理现状,睢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耗时一个多月的时间,分组实地走访了全县各乡镇,并开展“拉网式”调查摸排。
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睢宁县散葬烈士墓名录》等资料,最终确定散葬烈士墓共189处,但部分散葬烈士墓存在不同程度的墓体破裂、碑文破损、建标立碑不全面等问题,亟需督促整改。
烈士事迹和精神凝聚着民族情感和历史记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散葬烈士墓管理缺失、保护不力,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烈士的荣耀与尊严。
睢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2年6月,对上述线索立案办理,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个别乡镇相关部门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管护工作,并对散葬烈士墓建议应迁尽迁、集中管护。
在检察建议发出后,睢宁县检察院主动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召开工作沟通会3次,立足各地实际,灵活确定整修方案,最终明确采取“集体迁葬+就地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经相关部门与英烈亲属耐心沟通,最终确定39处散葬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进行集中管护,损毁的63处散葬烈士墓采取修复措施后,实行就地保护。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睢宁县检察院一直积极贯彻落实,从督促加强烈士陵园日常管理,到修缮陵园破损墓碑,再到助力散葬烈士“入园归队”,始终将捍卫英烈荣光的责任担在肩上。
为持续巩固英烈保护成效,睢宁县检察院还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拟定《关于建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继续发挥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作用,持续助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深入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