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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阚某坤提起公诉
2020-06-29 09:02: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日前,徐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阚某坤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阚某坤因感情问题与蔡某发生矛盾,2020年1月10日21时许,阚某坤与蔡某的朋友赵某、赵某某二人发生矛盾,在厮打中,阚某坤倒地,后起身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中赵某左胸部,致赵某受伤倒地。阚某坤见状让他人拨打120电话后逃离现场,并将刀具丢弃至停车场西面的水渠内。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赵某符合生前被他人持单刃刺器捅刺左胸部致胸部大血管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阚某坤不能正确处理矛盾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