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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外智”助检察履职 同向聚力促互融共进——徐州市检察院举办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暨初任培训
2022-08-19 09:15: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为进一步推动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开展,融智借力提升徐州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8月17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暨初任培训。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出席活动并讲话。

(图: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颁发聘书)

  会上,王旭奇检察长为来自政府机关、高校、医疗机构等19家单位的31名专业人员和业务骨干颁发聘任证书,2位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和2位市院业务部门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作了发言。

  王旭奇检察长指出,实行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既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法律监督工作、实现精准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最高检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特点规律,对增强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能力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何进一步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王旭奇检察长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当好“指导员”。增强行动自觉,凝聚思想共识,把司法为民、依法履职摆在首要位置,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在多维度、深层次上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度。

  二是发挥专业优势,当好“技术员”。发挥好“智慧外脑”的作用,对案件中涉及到的疑难复杂和专业性强的问题进行“把脉会诊”,帮助检察官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壁垒,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当好“联络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所在单位与检察机关的“联络员”,推动行政执法和检察办案相互支持、共谋发展,共同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办案更加符合群众期待、顺应群众呼声。

  四是维护法律权威,当好“监督员”。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回避等要求,熟悉职责范围,明确权利义务,发挥专业优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健全各项机制,当好“调度员”。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保障、激励约束等机制,建好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才库,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进行案例研讨和业务会商交流,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

(图: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海波主持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图: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艾新平主持特邀检察官助理初任培训)

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和业务部门代表发言

刘小洋

江苏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尽快融入角色,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优势,深度参与检察业务工作,当好检察官的参谋助手,谦虚谨慎地为检察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陆晓旭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和科技处处长

  立足行业职能,抓好“四项落实”,充分利用在生态环境领域从业10年的经验,提出专业化的好想法、好办法、好做法,积极履行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职责,为检察办案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公平正义。

李炜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以“检察+行政”合力,促检察办案提质增效、促突出问题靶向施治、促制度机制见行见效,不断深化探索、密切协作配合,及时总结改进,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和作用,争取1+1>2的效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和共赢。

王辉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全面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推动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执法司法互助等方式,从案件化协助向全方位配合转变,拓宽协作领域,加大合作力度,互相促进、双向提升。

徐州市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初任培训

  与会人员参加“携手‘外智’助检察履职,同向聚力促互融共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初任培训。

  徐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饶本东、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亮、第七检察部主任王辉分别以《刑事检察基本职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从3起案件认识检察公益诉讼》为参会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了授课。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