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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鼓楼: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共同防治校园欺凌
2020-06-10 11:00:00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为更好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鼓楼区院积极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守护青清校园”等系列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活动。近日,鼓楼区检察院会同区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区团委、区教育局等多家职能单位和部门,共同成立了“反校园欺凌联盟”。并与其他八家单位共同会签了《关于成立“反校园欺凌联盟”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方的职能优势,并向新闻媒体公布了《实施意见》的相关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会后各成员单位还就下一步贯彻实施、开展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研讨。

  《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联盟各单位、社会团体,从自身实际出发,各司其职,各尽其力,互为补充,互相配合,形成各组织间工作无缝衔接,编织反校园欺凌力量的立体多维网络。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教育等手段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氛围,从最大程度上消除校园欺凌发生的土壤。针对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建立相关反应机制,快速、妥善地进行干预,使受欺凌者得到保护,使欺凌者的行为得到纠正,并尽力消除可能对相关学生的心理、行为产生消极影响的隐患。针对暴力倾向严重,实施多次欺凌行为的特定对象,联盟将深入分析原因,因人施策,进行个性化帮教,以教育为出发点,进行心理调适,行为纠偏,运用联盟合力,使之心理、行为回归阳光校园。

  各成员单位成立联席会议,由成员单位轮流召集。联席会议由各家通报阶段性工作成果,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对策,提出解决路径,总结经验和成果。同时聘请经验丰富的心理专家,供各成员单位联系,为校园欺凌事件相关事当人进行心理干预。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合力打击校园凌霸现象,共同维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