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卫视正在热播《巡回检察组》,该片让我突然想起2016年我也写过反腐方面的作品,题目叫《检察长》,是一部中篇小说。
与大多数爱好写作的“文青”“文老”一样,我很冲动地向包括《人民文学》《十月》《当代》等大刊物真诚地表达投稿的意向,结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毫无怨言,因为我有几斤几两我自己最清楚。幸好我所在地有一个叫《宕渠风》的刊物,主编鉴于本地写小说的人不多,表示我的小说全文照登。可是连载3期后,主编就再也没有“照登”了。就那样4年过去了,我也不好强求人家“照登”,怕的是留下个“人心不足蛇吞象”的坏印象。但是我不甘心呀,今天想来,毕竟是我的“孩子”,十月怀胎你说容易不?
于是,我把电视音量调小,给主编打去电话。主编幽默地说,老兄呀,我们的杂志是面向大众的,包括学生在内,你的文章描写太露骨了,这样的“大毒草”会带坏青春萌动的孩子呀。
为了把握犯罪描写的“度”,第二天,我在百度上搜索反腐题材方面描写幅度,发现了《中国第一女贪官》这部小说。当然,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在阅读“盗版”中发现,人家作者大洋同志就很会把握描写的分寸,多处使用省略号,而我却不喜欢使用省略号。于是我产生买正版书学习学习和借鉴借鉴的想法。我跑过几家书店都没有这部书,在百度上搜索也没有找到,最后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在“拼多多”上找找,居然买到了这部小说。
遥想当年,这类书籍以及这类文章是很“打眼”的——虽然有点“地摊文学”的特征,却是那个时代很吸引人的普法读物。不过,我拜读之后有几分不忿:我发现该书有好几处把“检察人员”写成了“检查人员”。
偶然翻出这本旧书,浏览之际想起当年旧事,不禁哑然失笑。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