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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典型案例】检察听证让程序不再“空转” 拆迁户合法权益依法得到维护
2023-01-04 10:52: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2017年12月25日夜,张某在某居委会养殖场上建设的牛棚、房屋等被全部拆除。2018年1月12日,张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办事处拆除行为违法,并判令赔偿其损失34万元,办事处下属某居委会作为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过程中,居委会自认涉案拆除行为系其实施。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无证据证实涉案拆除行为系办事处实施,故裁定驳回起诉。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和申请再审均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张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徐州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争议较大,且程序空转始终未能解决张某的诉求问题。为推动问题根本性解决,2022年5月25日,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由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听证员由从事法律工作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基层单位代表和最高检民行检察专家咨询库成员等5人组成。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申请人多年郁积的情感也得以纾解。听证员重点围绕拆迁依据、程序、补偿等焦点问题进行20多轮深入细致提问,经评议一致认为,居委会拆迁有理有据但补偿未及时到位,张某的合理主张应予支持。通过听证员充分的释法说理和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行政争议双方均表示认可听证员的意见,自愿达成和解由居委会给予张某合理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签订补偿协议,张某当场撤回监督申请并承诺息诉罢访。一场历时四年的行政争议终于得到彻底化解。

  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可以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以更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程序,充分保障处于弱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本案中,针对双方诉求,听证员站在公允立场释法说理,促使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申请人诉求得以合理解决,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