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4日,最高检发布8件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江苏一件入选,系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薛某某等6人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也是8件中唯一一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中,违法行为人明知为假药仍通过诊所、药店对外销售,社会危害性、公益损害性非常严重。徐州市检察机关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统筹发挥刑事公诉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6名被告以其销售额三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总计34万余元,推动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6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均无异议,并在开庭后主动先期支付赔款共计13万余元。随后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在判决生效后,徐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创新履职方式,及时总结本案办理过程中具有典型性和参考性的办案理念、做法和成效,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下一步,徐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依托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发挥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体制优势,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宣传、寄递等各个环节,特别是针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药劣药等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