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的江苏省睢宁县烈士陵园,松柏苍翠,安静肃穆。新迁入的39座烈士墓葬排列整齐,似乎在诉说着那久远的为国捐躯的故事。睢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广栋带领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来到烈士陵园,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在39位烈士墓前肃立默哀。
39位烈士“入园归队”,离不开睢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的助力。时间回溯到一年前,2022年5月,睢宁县检察院在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部分散葬英烈纪念设施因长期疏于管理,整修不及时等问题十分突出。
“为全面掌握全县散葬烈士墓相关数据和管理现状,办案组成员耗时一个多月,分组实地走访了全县各乡镇,开展‘拉网式’摸排。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睢宁县散葬烈士墓名录》等资料,我们最终确定辖区散葬烈士墓共189处,其中92座存在不同程度的墓体破裂、碑文破损、建标立碑不全面等问题,亟须督促整改。”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尚丽霞介绍。
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对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不力,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烈士的荣耀与尊严,使红色资源受到破坏。2022年6月,睢宁县检察院对上述线索立案调查,并先后向姚集、庆安等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并建议对散葬烈士墓应迁尽迁。
检察建议发出后,睢宁县检察院主动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3次召开协调会,最终决定采取“集体迁葬+就地保护”的整改模式。相关部门与英烈亲属耐心沟通,确定将39处散葬烈士墓迁入睢宁县烈士陵园集中管护,对剩余散葬烈士墓采取抢救性修复措施,实行就地保护。相关工作持续到今年清明节前基本结束。
“检察院推动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助力散葬英烈‘归队’,就是对英雄烈士的一种缅怀、一种纪念,是在维护英烈荣誉、弘扬烈士精神和传承红色记忆。”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中心主任贾萍说。
据了解,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睢宁县检察院始终将捍卫英烈荣光的责任担在肩上,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拟定《关于建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积极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