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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中邮寄违禁物品蔓延趋势较快 亟需引起重视
2020-05-29 11:13: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作者:张瑾

  近年来,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毒品、枪支弹药、假药等违禁品在流通环节呈现出寄递化特点,且有快速增长、蔓延的趋势,亟需引起重视。现对贾汪区的重大刑事犯罪寄递化情况做如下分析。

  一、利用邮寄方式实施刑事犯罪概况

  据统计,2015年以来,贾汪区检察院办理毒品、枪支爆炸物、假药等刑事案件共计169件,其中利用寄递方式实施犯罪的有87件,占比51%,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该类案件基本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统计分析,约三分之二以上的邮寄违禁物品案件发生在2017年以后,且数量逐年上升,如不及时遏制、打击将可能进一步增长。

  二是作案成本低,风险小。犯罪分子利用快递、物流渠道进行犯罪活动时,通常填写虚假信息隐藏真实身份,并对邮件、包裹进行伪装,即使被查获也查不到本人,相比其他犯罪形式,风险大大降低。例如李某某贩卖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将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藏在新鞋的鞋垫底下通过快递寄送给买家。

  三是涉及地域范围广,呈现跨省市现象。从现有数据看,该类案件涉及山东、湖南等十余个省市。例如蒋某某、钟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蒋某某等人利用微信、QQ群招揽买家,并通过快递、物流公司向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内蒙、四川、重庆等省市地区的买家邮寄枪支、弹药。

  四是案件查处难度大。虽然目前寄递行业要求寄送实名制,但有些快递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对寄收双方的信息不强制要求填写,也不认真审核;另,违禁物品在寄送过程中被加以伪装,难以辨别,使得违禁品更易流通、扩散,且不易被查扣,大大增加了案件的侦查难度。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快递企业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淡薄,企业收寄实名制、收件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快递暂行条例》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均对实名制收寄和收件验视做了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快递公司为了增加业务量,往往来者不拒,疏于检查,或将验视过程走过场。例如韩某某非法买卖枪支案,涉案的枪支由百世快递从辽宁省大连市邮寄至我市,该快递单未记载寄件人信息,收件人为化名,该公司仍正常收件、运输、送件。又如张某非法买卖枪支案,犯罪分子将枪支零件、铅弹拆开,分别装在钢管、木炭中,通过中通快递寄送,而该快递公司在未登记寄件人身份的情况下即予以寄递。

  二是快递企业缺少专业检验设备,不能准确判断禁止寄递物品。虽然国家邮政局在2017年公布了《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但对于毒品、假药、被拆分的枪支零件等违禁品,一般快递公司收件人员很难肉眼辨别出来,需要专业的安检设备进行检验,而配备专业设备则会使经营成本增加,因此有些快递企业不愿意购置。例如王某某销售假药案,快递公司不能辨别“黄精蝮蛇丸”系假药,正常揽收、运送、投递。

  三是监管权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不能有效监管。在实践中,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快递行业均有监管权,多头监管很难做到有效监管,容易出现“真空地带”,往往是出现问题后有关部门才介入调查,继而要求整改或是罚款了事,而违规企业大多交了罚款,或是经短暂停业整顿后又重新上路。监管的权责不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外部监管缺位,使监管流于形式。

  四、该类犯罪预防对策

  (一)扩大培训范围、加强宣传力度。一是将包括一线投揽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在内的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着力提升员工业务水平,规范操作流程,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二是以微信等自媒体和电视、报刊杂志等为载体,加大对此类犯罪预防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犯罪行为的鉴别能力和举报意识,推动社会形成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合力。三是快递企业在营每一个业网点或窗口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禁限寄物品规定,并提醒寄件人主动配合验视。

  (二)完善管理制度,配置专业设备。一是遵守寄递物流安全管理的三个100%:100%实名收寄,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等交寄的邮件、快递外,必须对寄件人有效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件;100%收寄验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收寄物品一律先验视、后封箱,对不配合验视的寄件人,拒绝收寄;100%过机安检:邮件、快递从开始揽收到最终投递之前,至少要经过一次专业安检扫描。二是完善责任机制,根据“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对于未严格落实、规范执行邮件寄送、收取验证制度,导致违禁品流入社会的,对直接责任人、涉案快递企业追究责任。三是快递企业在每一个营业网点配备专业安检设施,对寄递物品采取人工+机器相结合的验视制度,筑牢快递物流收发安全防线。

  (三)监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一是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外,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探讨、研究。今年4月份,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召开圆桌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快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建立邮政管理、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寄递企业制度执行不严格、检测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不定期检查。三是加强惩戒力度,监管部门对因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违禁品流入社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扣罚工资,对快递企业行政处罚,行为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