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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检察院联合工商联会签文件护航民企发展
2020-11-17 16:31: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顺畅检企沟通渠道,近日,邳州市院与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使检企协作因时制宜。《意见》规定,由邳州市院和工商联轮流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了解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总结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有关举措、探索和完善深层次合作机制。

  二、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检企交流便捷高效。《意见》要求,邳州市院和工商联各自配备专职联络员,及时通报、交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检察机关要定期向工商联共享涉及民营企业保护的典型案例、司法标准以及调研成果,工商联则定期向检察机关反馈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需求。

  三、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促成检企发展良性互动。《意见》明确,工商联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诸如法院对涉及民营企业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民营企业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侦查活动、审判活动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等7种情形可以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案件时,发现诸如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可能引发较大信访或舆情问题的、涉及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检察机关拟组织公开听证等5种情形可向工商联通报,发现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时,可以向民营企业发送检察建议,要求整改,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