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合力发挥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保护执法机关职能作用,近日,邳州市院、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了《关于成立检察工作站助力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设检察工作站,实现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共享,凝聚自然资源领域保护合力,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一、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履职标准。《意见》明确,创新自然资源领域法律监督工作方式,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检察工作站,充分发挥教育、监督和保护职能,进一步明确履职尽责标准,通过对重点岗位和环节开展“法律检察”活动,提前预警可能存在的履职违法性问题,助力自然资源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行为。
二、完善组织机构,协调工作开展。《意见》规定,成立由“一把手”检察长和局长任组长的“检察工作站”领导小组,检察机关分管公益诉讼检察的院领导和自然资源部门主持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察工作站,负责日常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三、立足检察职能,细化工作步骤。《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结合公益诉讼职能,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或不当履职的重点环节,如土地、矿产、林业资源保护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逐步开展“法律检察”,查找日常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等业务流程中存在的履职风险,从法律监督角度剖析履职特点、评估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检察机关的专题培训、法律提醒、检察建议等,主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不当履职和职务犯罪危险点,从源头上杜绝发生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行违法犯罪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