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司法局制定出台《关于办理轻罪案件实行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同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将相关涉罪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情况作为考察、评价其悔罪表现并作为不起诉的考量因素,着力推动依法办案“治罪”与“治理”深度融合。
该意见对适用人员、适用方式、各机关职能、社会公益服务方式、服务范围和时长等作出具体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涉罪人员,检察机关将及时考量是否启动该机制。参与公益服务的涉罪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交通治安、敬老助老、消防安全、医疗健康等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考察机关对公益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检察机关将根据评估结果对涉罪人员作出能否适用不起诉的决定。目前,铜山区检察院已对一批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适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有37人完成交通文明劝导类社会公益服务。
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制的建立,旨在有效补充社会公益服务力量。在改善辖区生活环境的同时,也促使相关涉罪人员悔过自新。检察、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将实地监督社会公益服务过程,确保考察评价结果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