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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创新永葆军人本色 奋发有为展现检察担当——徐州市检察机关庆“八一”退役军人事迹讲述会召开
2022-07-30 21:23: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忆往昔,风华正茂,用青春汗水捍卫祖国河山;看今朝,戎装已换,一日为军人终生铸军魂。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进一步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展现退役军人风采,激发干事创业热情,7月28日下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庆“八一”退役军人“军人本色、检察风采”事迹讲述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出席活动。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举行,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领导和全体检察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在徐州市检察院主会场,全市检察机关6名退役军人代表围绕自己从“国防绿”到“检察蓝”的转型成长和心路历程,讲述了在各自岗位上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事迹。

胡桂林

徐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1996年入伍任王杰部队军医,服役期间通过司法考试。2006年12月转业后,一直在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工作。因办案成绩突出,2011年、2016年先后两次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13年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徐州市政法杰出卫士”。

  “业务是咱转业军人的短板,那就努力学习,从书本中学,在实践中学,向同行学,向对手学。”

刘长友

徐州市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自2000年转业以来,先后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所从事的全市检察教培工作多年位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积极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参加全国、全省各类业务竞赛、精品课程评比等活动,均取得良好成绩,市检察院多次获评竞赛组织奖。

  “把看似平凡的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江号明

徐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2010年12月转业,先后两次被选派到青海、内蒙古检察机关挂职,办理了青海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为当地培训授课3次,评查案件24件。转业后共办理案件400多件,所在办案组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获评全市民事检察优秀办案人,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办案中要对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打起十二分精神,做个有温度的检察人。”

韩洁

沛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2018年进入沛县检察院以来,坚定政治信念,加强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岗位职能,立足本职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全省警务技能汇报演练二等奖、全市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脱下了军装,换上警服,那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我始终没有忘记。”

吴玮

新沂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自2007年1月转业以来,撰写的检察信息材料多次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刊发,办理的吴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入选全国典型精品案例汇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唯有牢记组织培养,以对忠诚的坚定、对本色的坚守、对标准的坚持、才能诠释革命军人的担当,展示退役军人的美。”

郭强

云龙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1994年进入云龙区检察院以来,认真钻研技术业务,以技术产品为检察工作赋能。相继荣获“2021年度‘互联网+数字检察’年度人物”“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二等奖”“江苏省检察机关网信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军人品质,保障好检察工作的大后方。”

  长期以来,退役军人在徐州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徐州检察事业新发展的重要力量。王旭奇检察长要求,退役军人要持之以恒做到部队优良传统不能丢、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严守底线不出事、忠诚担当不攀比、强化作风不懈怠。全体徐州检察人要以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为榜样和标杆,按照市检察院党组明确的“十项要求”“四项重点”“四个提升”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军人的组织性纪律性融入徐州检察奋进新征程;二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求极致精神在不同岗位上充分发挥光和热;三是进一步强化自身本领,勤学多思多悟,善于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弱项,以过硬的本领传承作风、发扬传统、凝心聚力、能动履职,共同推动徐州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国一流”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