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给我来盒烟!”
“看到贴的标语没,未成年人禁止吸烟!我不做违规的事!”
“烟?没有。就算有,也不卖给小孩子。我这个小店可不想被查。”
在各个校园周边零售店附近默默观察的“便衣”检察官们,看到这一幕幕后,满意离开。
这是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回复后,进行的一次暗访。事情的发生还要从两个月前的一次活动说起。
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的周边环境,睢宁县检察院在全县开展了“保障校园周边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在活动中,未检部门检察官发现,中、小学校周围的零售店竟然没有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这肯定不止一家,”检察官沉思道,“也许还存在着为了赚钱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情况。”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并且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睢宁县城校园周边零售店多数并没有做到。
未成年人正处于是非观形成期,意志力相对薄弱,好奇和探索是他们这个年龄段最主要的特征。于是,和所有试图以“酷炫、有型、另类”的潮物形象标榜自身的商品一样,香烟最终也吸引了部分基数大、且追求个性的群体——青少年。当看到周围的人吸烟,在“迫不及待想证明自己长大”“这样会显得更酷、更有型”“大家都抽烟”等心理的驱使下,从第一次尝试到养成烟瘾也不过是数年的时间。校园周边小卖部作为未成年人日常光顾场所,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极易诱发未成年人购买香烟吸食隐患,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刻不容缓,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势在必行。经研究,睢宁县检察院决定向本县的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畅通举报渠道”,4条切实可行的建议得到了烟草专卖局的采纳与感谢。
睢宁县烟草专卖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制定“四项举措”部署落实,并对全县范围内的校园周边零售店开展整治行动,严查零售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未贴警示标志。整截至6月底,校园周边的500余户零售店已全部张贴警示标语。整治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睢宁县烟草专卖局共取缔校园周边零售店14户,查处无证经营零售店8户,违法卷烟100余条,构筑了坚实的“禁止中小学生吸烟”防护网,切实维护了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少年人的帅气是做他们这个年龄该干的事,不是率性而为。更可况,凡是让人上瘾的东西,都并不酷。”睢宁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王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