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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江苏省新沂市新店镇原民政助理兼新店镇中心敬老院院长李荣军贪污案
2020-08-28 15:57: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荣军,男,江苏省新沂市新店镇原民政助理兼新店镇中心敬老院原院长。

  2015年1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李荣军利用担任新店镇民政助理兼新店镇中心敬老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提升、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专项工程建设中,通过虚报工程造价、虚开工程款发票的方式,6次套取供养机构建设配套、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救助专项资金共计18.7457万元,用于其购房、信用卡还款等家庭生活开支。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李荣军利用担任新店镇民政助理兼新店镇中心敬老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安排敬老院会计通过虚列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生活物质开支的方式,30余次套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共计53.5507万元,李荣军将其中39.152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家庭生活开支。

  【诉讼过程】

  2018年8月29日,李荣军主动到新沂市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2018年10月18日,新沂市监察委员会将李荣军涉嫌贪污案移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月2日,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向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3月26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李荣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典型意义】

  (一)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为进一步了解救助供养制度政策、敬老院资金来源等方面情况,新沂市检察院与新沂市监委进行了共同研究,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调取上述证据材料对案件整体事实认定、定罪处罚没有重大影响,且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取证更为便利,因此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经检察长批准后,承办检察官先后到新沂市民政局、新店镇政府走访调查,补充调取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店镇中心敬老院资金来源的银行流水等多份书证,进一步查清了新沂市新店镇中心敬老院的资金来源,补强了被告人在救助供养政策扶持工程项目中实施贪污行为的证据,较好地实现了证明与指控犯罪的目的。

  (二)提出合理量刑建议,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国家制定政策、配套专项救助资金、建设敬老院,是对五保老人、贫困残疾人等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被告人李荣军身为新店镇民政助理兼敬老院院长,非但没有清廉履职,反而利用职权将贪欲的魔爪伸向特困人员生活物质补贴等救助资金,3年内侵吞57万余元,占敬老院年度全部经费的三分之一,其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9万余元,相当于该敬老院五保老人半年的全部生活开支。李荣军的行为性质恶劣,群众要求对其从严从重处理的呼声很高。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本案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等,在量刑建议中提出,虽然李荣军具有自首、部分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但相较于其贪污对象为扶贫救助资金、并未全部退赃、社会影响恶劣等因素,不宜大幅度从轻,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四至六年间判处刑罚。量刑意见被法院采纳。

  (三)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新沂市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在敬老院管理上存在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等问题,分别向新沂市民政局、新店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缺失等存在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增强工作透明度。新沂市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时,与对方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讲解检察建议的内容,说明制发检察建议的目的。为落实落细检察建议,新沂市检察院还邀请新沂市民政局、新店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两家单位均采取了具体措施,全面排查腐败隐患,加强制度建设与监督制约,规范供养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供养机构保障水平。新沂市检察院还联合新沂市监委召开全市民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迷途》,以被告人李荣军贪污案警醒民政干部,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