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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大学生应聘话务员,直至案发都不知道涉嫌犯罪 徐州云龙检察官:找工作,必要提高警惕之心
2021-01-25 14:08: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众所周知,银行贷款利率相对民间借贷利率很占优势,但银行贷款有一定的“门槛”,有些急需资金周转的人,在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下,往往就会另寻“出路”。2021年1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科技公司对外谎称协同银行办理低息、高额、无抵押贷款业务进而实施诈骗一案,作为公司话术员的被告人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8年5月,大学刚毕业的付某某应聘到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做话务员,入职后,公司经理向其介绍公司主要业务是做互联网推广服务,并要求付某某按照公司的邀约客户话术给客户打电话。话术大致内容为该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低息、高额、无抵押贷款业务,如客户需要,可以前来公司办理。待被邀约客户到公司后,再由销售经理出面与客户面谈,谎称客户可以花一分钱办两件事,如果想申请贷款,必须与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协议,并支付推广费用。

  众多被害人支付推广费用后,却迟迟收不到贷款成功消息,感觉被骗,遂报警。案发后,付某某到案供述,在其任公司话术员期间,只是根据公司要求进行电话邀约,至于公司最终能不能帮助客户办理贷款业务,并不清楚。在其升任公司经理后,接触到与客户面谈所需话术,意识到其邀约行为是欺骗行为,但公司负责人却鼓励员工称邀约客户模式为一种营销模式,让员工建立对公司的信心。直至案发,付某某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检察官说法:

  很多大学生毕业时缺少社会经验,在应聘工作时,应提高法律认知,遇到不正当公司时,要提高警惕,如遇不法公司,应当及时报警,防止越陷越深,因不懂法、不知法,而误前途。

  编辑:刘洋